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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丙烯咀嚼片
头孢丙烯咀嚼片

头孢丙烯咀嚼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丙烯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575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丙烯咀嚼片
头孢丙烯咀嚼片
吲达帕胺片
吲达帕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6H16CIN3O3S分子量:365.8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575

国药准字H200652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2、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3、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4、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5、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1)肌酐清除率30-120(ml/min),剂量为常用量,服药间隔为常规时间。 (2)肌酐清除率0-29*(ml/min),剂量为50%常用量,服药间隔为常规时间。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血透完毕后服用。 6、肝功能不全: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口服。一次一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1片)(因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副作用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至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1/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1/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mmo1/L。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征)。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高血钙症:极为罕见。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利尿药能引起胎儿胎盘缺血,造成胎儿营养不良。一般认为,怀孕妇女应避免服用噻嗪及其相关的利尿药,并且不采用此类利尿药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由于缺乏有关药物进入母乳的研究资料,服药的母亲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缺乏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应用本品时需注意监测。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淤积性黄疸罕见。 (2)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4)肾脏:血尿素氮增高,血肌酐增高。 (5)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6)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1)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2)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剂量和用法)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4、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家兔、小鼠和大鼠分别经口给予人用最大剂量(1000mg)的0.8、8.5、18.5倍(以mg/m2计算)未发现对胎儿的影响。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故仅在确有需要时方可用于怀孕妇女。 (2)哺乳妇女单次口服头孢丙烯1g,可在乳汁中可发现少量药物(小于给药量的0.3%),24小时后平均水平在0.25-3.3μg/ml范围。由于尚不清楚头孢丙烯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故哺乳妇女应慎用。 6、儿童用药: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儿童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 7、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岁成年人相比,AUC升高35%-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8、药物过量:成年、断奶或新生大鼠以及成年小鼠单次口服剂量达5000mg/kg未引起死亡或毒性症状,猴单次口服剂量达3000mg/kg引起腹泻和味觉丧失,但未见死亡。头孢丙烯主要经肾脏清除,对严重过量,尤其是肾功能损伤患者,血液透析有助于头孢丙烯清除。

警告: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注意事项: 1.血钠:在治疗开始之前必须测定血钠含量,随后定期检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引起低血钠,有时产生严重后果。由于低血钠在早期是无症状的,因此必须定期检测。对于一些高危病人,如老年人和肝硬化病人,应更频繁地定期检测血钠含量(参考不良反应和药物过量)。 2.血钾:噻嗪类及其有关的利尿剂的主要危险是引起缺钾和低钾血症。对某些高危患者,如:老年人和/或营养不良和/或服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肝硬化合并浮肿和腹水的患者、冠心病和心衰患者等,必须预防低钾血症(血钾含量<3.5mmo1/L)的危险。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低钾血症增加洋地黄制剂的心脏毒性和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是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上述所有情况都需要经常地检测血钾含量。当开始服药后,第一周内就必须进行血钾测定,检测到低钾血症应予以纠正。 3.血钙:噻嗪类利尿药可能降低尿钙排泄量,造成轻微并且短暂的血钙含量增加。血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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