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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霉素眼膏
盐酸金霉素眼膏

盐酸金霉素眼膏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金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673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金霉素眼膏
盐酸金霉素眼膏
氧氟沙星滴耳液
氧氟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73

国药准字H200833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1.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 2.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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