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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1934

生产企业: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替吉奥胶囊
替吉奥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小诺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生产企业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934

国药准字H200808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1、成人:肌内注射:一次60-80mg,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一次6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 2、小儿: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体表面积(m2)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 <1.25 每次40mg 1.25-<1.5 每次50mg 1.5 每次60mg 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卜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 可根据患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增减给药量,每个周期内增量不得超过一个剂量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1. 国外临床试验: 联合治疗 在日本进行的以晚期胃癌患者为对象、比较替吉奥腔囊单药(连续28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休息14天)和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治疗的多中心Ⅲ期随机对照试验,298例可评估不良反应的患者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化疗(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的晚Ⅱ期临床试验发现,可评价不良反应的55例患者均发生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4:按美国癌症研究所常见毒性判定标准分级。 单药治疗 在可评估不良反应的578例患者中(不包括下述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管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2%(504例)。与其它类型肿瘤相比,既住接受过紫杉醇治疗的不能手术或复发的乳腺癌、乳腺癌和胆管癌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分别为96.4%、98.3%和94.9%。胰腺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尤为明显。单药使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 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低体重出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须慎重使用本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药理作用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5、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6、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7、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进入胎儿脐带和羊水中,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二分之一,故孕妇禁用。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15%,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量使用。高龄患者禁用本品。 11、药物过量: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不可逆听力减退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等。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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