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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741

生产企业: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滴眼用利福平
滴眼用利福平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利福平。

生产企业

安徽联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741

国药准字H340237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药理作用

1、肌内注射后,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可出现静脉炎。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肠炎。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6、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小于4岁儿童慎用。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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