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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美辛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吲哚美辛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384

生产企业: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美辛胶囊
六味五灵片
六味五灵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五味子、女贞子、连翘、莪术、苣荬菜、灵芝孢子粉

生产企业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世博金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384

国药准字Z200602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3)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随后每月递减,再连服3个月。减量第1月,一...

副作用

1、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 2、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5、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心电图异常(左前分枝阻滞,T波改变),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药理作用:动物试验结果提示:六味五灵片可抑制CCl4引起的大鼠血清转氨酶的升高、总蛋白 (TP)和白蛋白(ALB)降低,减少肝胶原蛋白含量;抑制D-半乳糖胺(D-GalN)所致小鼠血清转氨酶升高。对卡介苗(BCG)加脂多糖(LPS)诱导的小鼠免疫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促进小鼠半数溶血素及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功能、淋巴细胞转化率的提高。对扑热息痛所致肝损伤小鼠的碱性磷酸酶 (ALP)活性显著下降,血中甘油三酯(TG)含量降低;使磺溴酞钠(BSP)在小鼠肝脏潴留量有下降作用。可抑制 2.2.15 细胞表面抗原(HBsAg)、 e抗原(HBeAg)的复制和表达;抑制感染鸭乙型肝炎病毒的鸭血清中鸭乙型肝炎病毒DNA升高。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6、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7、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11、药物过量:用量过大(尤其是一日超过150mg时)容易引起毒性反应,如恶心、呕吐、紧张性头痛、嗜睡、精神行为障碍等,采用催吐或洗胃,对症及支持治疗。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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