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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影葡胺注射液
胆影葡胺注射液

胆影葡胺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胆影葡胺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056

生产企业: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胆管和胆囊造影,也可用于子宫输卵管造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胆影葡胺注射液
胆影葡胺注射液
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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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胆影葡胺。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056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胆管和胆囊造影,也可用于子宫输卵管造影。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1、静脉注射静脉胆管和胆囊造影,成人(30%)20ml,肥胖或胆囊功能较差者用(50%)20ml,缓慢推注10分钟以上。小儿按体重(30%)0.6ml/kg,不超过33ml。推荐以等量的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推注,可减少反应。 2、静脉滴注成人按体重1.0ml/k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50ml,缓慢滴注维持30分钟以上。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 2、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4、心血管功能不全者。 5、免疫球蛋白IgM紊乱者,如巨球蛋白血症,应用本品可能在血中发生凝状变。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胆管和胆囊造影,也可用于子宫输卵管造影。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1、应用高浓度造影剂和注射速度过快均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 2、由于本品具有渗透性利尿作用,可加重病人的失水状况,对某些病人如婴幼儿、老年人、氮质血症以及失水或虚弱患者可诱发虚脱。 3、本品在使用一般临床的剂量时,常可引起血压下降,平均降低值为15%左右。 4、注射本品后可出现热感和皮肤潮红,偶见寒战、眩晕、头痛、恶心、出汗和流涎,在注射速度较快时易出现,一般自行消失;注射过快还可出现胸闷、不安、呕吐、血压下降、瘙痒等反应,偶有抽搐、休克甚至死亡。 5、下列症状可能是严重反应的先兆,应予及时处理和严密观察:皮疹、荨麻疹、面部或皮肤水肿、喘鸣、胸闷和呼吸困难(以上反应较少发生)、惊厥、肺水肿、心律失常、喉头水肿、严重而异样的倦怠无力(以上罕见,可在静注后数分钟出现)。

注意事项

1、对碘或其他含碘造影剂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发生过敏。因此,造影前应先做碘过敏试验。 2、由于本品具有渗透性利尿作用,可使婴幼儿脱水状况加重,对已有脱水、多尿、少尿或糖尿病患者、老年人、虚弱病人须加注意,宜在注射本品前补充足量水分,失水可加重由造影剂渗透性利尿作用所致的反应。 3、本品能通过胎盘,可以引起婴儿的蛋白结合碘升高,甚至持续数年,偶可致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此外在造影时腹部多次接受X线曝射对胎儿不利;虽然本品尚未见有关临床或动物试验报告,但孕妇应用时仍应权衡利弊。 4、老年人对造影剂毒性影响较敏感,对由高浓度造影剂进入体内后引起的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耐受性较差,须引起注意。 5、对诊断的干扰: (1)酚磺酞排泄实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接受本品后可减少酚磺酞从肾小管泌出,而使试验结果受影响,不宜与酚磺酞排泄试验同时进行。 (2)甲状腺功能测定,在应用本品后一周到数月内可以引起血清蛋白结合碘增高,放射性碘摄取减少,但对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树脂摄取试验等则无影响。 (3)尿液分析可能产生异常结果,尿液检查应在血管内应用本品后间隔2天以上进行。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过敏体质或过敏性疾病(如哮喘等)病史者。 (2)婴幼儿和老年人。 (3)肝、肾功能损害。 (4)严重高血压。 (5)严重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 (6)活动性结核。 (7)甲状腺功能亢进。 (8)嗜铬细胞瘤、镰状细胞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可分别诱发严重高血压、促进细胞镰状化和导致肾功能衰竭。 7、静注必须缓慢,注射时间不少于5分钟,以减少不良反应,增加显影效果,如注射过快,可出现不安、上腹发闷、恶心、呕吐等反应。 8、在注射本品时,以及1小时内必须严密观察,操作现场应有急症抢救人员并备有复苏抢救器械和药品。对造影剂有严重反应史者可在造影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抗组胺药物,以预防或减轻造影反应,但效果并不肯定。 9、在24小时内不宜重复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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