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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六甲蜜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865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羔羊胃提取物维B12胶囊
羔羊胃提取物维B12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凝乳酶,蛋白酶,粘蛋白,双歧因子等多种生物活性成份),维生素B12。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2865

国药准字H65020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六甲蜜胺片、六甲蜜胺胶囊: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六甲蜜胺肠溶片:口服。 1、单药口服: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 2、联合应用口服: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一疗程。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一次1粒,一日三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药理作用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限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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