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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六甲蜜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865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六甲蜜胺
六甲蜜胺
维生素B12片
维生素B12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维生素B12。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2865

国药准字H140228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六甲蜜胺片、六甲蜜胺胶囊: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六甲蜜胺肠溶片:口服。 1、单药口服: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 2、联合应用口服: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一疗程。

口服。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有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SCLC疗效尤佳。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药理作用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本品在胃中与胃粘膜壁细胞分泌的内因子形成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该复合物进入至回肠末端时与回肠粘腊细胞的微绒毛上的受体结合,通过胞饮作用进入肠粘膜细胞,再吸收入血液,口服8—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肝脏为主要贮存部位,除机体需求量外,几乎皆以原形经肾脏随尿液排泄。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本品。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大于65岁老年患者酌情减量。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利伯病(Leber’s 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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