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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帕林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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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帕林凝胶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阿达帕林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73406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达帕林凝胶
阿达帕林凝胶
联克利甘乳膏
联克利甘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阿达帕林1毫克。 辅料为:依地酸二钠、 丙二醇、苯氧乙醇、羟苯甲酯、卡波姆980、 泊洛沙姆188、氢氧化钠、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联苯苄唑0.1克、克罗米通0.5克、利多卡因0.2克、甘草次酸0.05克和L-薄荷醇0.2克。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3406

国药准字H200667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手癣、足癣,体癣。

用法用量

睡前清洗痤疮患处,待干燥后于患处局部涂一薄层本品, 每日1次,注意避免接触眼部和唇部。治疗后4至8周开始临床起效,3个月后有明显改善。已经发现,经过阿达帕林6个月治疗期患者有较好的耐受性。推荐在3个月治疗后评估患者的改善情况。由于刺激反应而停止治疗或降低用药频本,可以根据治疗耐受性的情况以恢复或增加用药频率。增加给药用量不会增强疗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导致发红,脱屑或其他不适。没有对小于12周岁儿童进行有关阿达帕林凝胶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不推荐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患者。

本品每日一次,最好在睡觉前使用。首先清洁患处,在患处薄薄地涂抹一层,并轻轻按摩局部皮肤,使药物透入皮内。疗程通常如下:足癣4周,体股癣2周,为保证疗效,即使表面症状消失后,仍应坚持完成以上推荐疗程。另外,真菌喜温暖多湿的环境,故请注意保持患处的清洁,透气和干爽。

副作用

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常见(1/100至< 1/10)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红班等皮肤刺激症状,不常见(1/1000至< 1/100)接触性皮炎、不适、日晒伤、瘙痒、脱屑、痤疮加重。此外还有皮肤疼痛、肿胀、皮肤色素沉着、皮肤色素减退,眼部刺激、红班、痛痒、眼险肿胀、面部水肿、血管性水肿等不良反应报告。国外曾有用药部位灼伤的病例报告,大多数病例为浅表灼伤,但也有二级灼伤反应的病例报告。

对联苯苄唑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手癣、足癣,体癣。

药理作用

阿达帕林是一种维甲酸类化合物, 在体内与体外炎症模型中被证明具有抗炎特性。阿达帕林的化学结构稳定,在空气和光照下不易分解。作用机理方面,阿达帕林同维甲酸一样 与特异的维甲酸核受体结合,与维甲酸不同的是阿达帕林不与和蛋白结合的细胞质受体相结合。在用小鼠建立的动物模型进行的皮肤用药试验中证明,阿达帕林可治疗粉刺,并对作为寻常痤疮和分化过程也有作用。阿达帕林的作用机制被认为是通过使毛囊上皮细胞正常分化而减少微小粉刺形成。在体内与体外的标准抗炎分析中,阿达帕林优于维甲酸。它可抑制人类多核白细胞的化学趋化反应,并可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经脂氧化反应转化为炎症介质来抑制多形核白细胞的代谢。这说明阿达帕林应用于痤疮患处,可缓解由细胞反应介导的炎性反应。人体临床试验研究表明阿达帕林可缓解痤疮的炎性反应(如脓疮和丘疹等)。

皮肤偶见红斑、烧灼感、瘙痒、蜕皮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 2.意外妊娠应当即刻停止治疗并咨询医师。 3.在哺乳期间使用,为了避免婴儿的外皮肤接触,请勿涂抹于捕乳妇女的胸部。 4.者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及赋形剂组份(如陉苯甲酯、丙二醇等)可能导致过敏性反应(可能是迟发型反应)和皮肤刺激反应,首次建议小面积试用。如果发生过敏反应或刺激反应(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痘痒、红肿等)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症状严重者请立即就医。 6.使用本品后请清洁双手。如果外接触到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开放性伤口上,必须用水洗净。 7.考虑到本品具有轻微刺激性,应当避免同时使用强效清洁产品和可引起皮肤干燥或刺激性的产品(例如含酒精及去角质功效的产品等)。 8.暴露于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疗期内尽避免日晒和紫外线照射。如有日晒伤,本品治疗必须推迟,直至晒伤完全恢复后。 9.日光暴晒时,晒前一天、当天和后天不宜使用本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能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1.本品为外用药,请勿服用。 2.以下部位请勿使用本品: .眼睛及眼睛周围,粘膜(如:口腔、鼻腔、阴道等),阴囊,外阴部等。 .湿疹部位。 .湿润、糜烂、龟裂和外伤严重的部位。 3.注意不要让药物进入眼内,万一不慎进入眼内时,迅速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斑疹,红肿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明显改善,甚至恶化(病变范围比使用前扩大)者,应停止使用,并立即就医。 6.以下人员请在使用前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正在接受其它药物治疗者; (2)由于使用化妆品或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状(如:皮疹、红赤、瘙痒、斑疹等),或曾经出现过此症状者; (3)患处位于脸部或者大范围病变者; (4)患处化脓者; 7.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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