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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177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注射剂的稀释剂;用于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状态下或不适宜使用葡萄糖时需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韦贝仙(果糖注射液)
颠茄磺苄啶片
颠茄磺苄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果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177

国药准字H230234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注射剂的稀释剂;用于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状态下或不适宜使用葡萄糖时需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

缓慢静脉滴注,一般每日5-10%果糖注射液500-1000ml。剂量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和临床症状调整。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副作用

1、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 2、警告:使用时应警惕本品过量使用有可能引起危及生命的乳酸性酸中毒,未诊断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成分

本品用于注射剂的稀释剂;用于烧创伤、术后及感染等胰岛素抵抗状态下或不适宜使用葡萄糖时需补充水分或能源的患者的补液治疗。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药理作用

1、循环和呼吸系统:过量输入可引起水肿,包括周围水肿和肺水肿。 2、内分泌和代谢:滴速过快(≥1g/kg/hr)可引起乳酸性酸中毒、高尿酸血症以及脂代谢异常。 3、电解质紊乱:稀释性低钾血症。 4、胃肠道反应:偶有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性疼痛。 5、偶有发热、荨麻疹。 6、局部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感染、血栓性静脉炎等。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 2、本品过量使用可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替代葡萄糖。 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临床和试验室指标以评价体液平衡、电解质浓度和酸碱平衡。 4、慎用于预防水过多和电解质紊乱。 5、过量输注无钾果糖可引起低钾血症。本品不用于纠正高钾血症。 6、本品能加剧甲醇的氧化成甲醛,故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治疗。 7、本品注射速度宜缓慢,以不超过0.5g/kg/hr为宜。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特殊,请遵医嘱。 9、儿童用药:未进行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10、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11、药物过量:输注本品每天最多不超过300g果糖,过量输注以原型从尿中排出。因大量输注能引起乳酸性酸中毒和高尿酸血症,因此也有部分国家将每天用量限定在25g果糖以内。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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