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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988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盐酸帕洛诺司琼胶囊
盐酸帕洛诺司琼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988

国药准字H20150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成分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肌内注射后,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可出现静脉炎。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肠炎。

注意事项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6、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小于4岁儿童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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