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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20049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小诺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20049

国药准字H200409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1、成人:肌内注射:一次60-80mg,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一次6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 2、小儿: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 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 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晨服。 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痊愈。 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一次10mg(1粒),一日1次的治疗量即有反应。 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一食管反流征 {GERD) 患者:一次20mg (2粒),一日1次,疗程为4~8周。 C.胃一食管反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 (GERD) 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一次10mg(1粒)或20mg(2粒),一日1次。一些患者对一日10mg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 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 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1.偶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Y-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 (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下腹痛、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眩晕、失眠,困倦.倦怠感、握力低下。四肢乏力、感觉迟钝、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此外国外1例有肝性脑症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临床研究表明,未见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在疗效与安全性方面有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强。由于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有时可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当出现消化系统不良反应 (参照“不良反应”项) 时,应谨慎给与,必要时应停正用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药理作用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5、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6、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7、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进入胎儿脐带和羊水中,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二分之一,故孕妇禁用。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约为母体浓度的15%,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量使用。高龄患者禁用本品。 11、药物过量: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引起蛋白尿、管型尿、不可逆听力减退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等。由于缺少特异性拮抗剂,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 (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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