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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
硫酸庆大霉素

硫酸庆大霉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庆大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1457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还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缓释制剂还用于慢性胃炎、轻型急性肠炎。滴眼液还用于治疗葡萄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株)及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庆大霉素
硫酸庆大霉素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庆大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生产企业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1457

国药准字H200802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还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缓释制剂还用于慢性胃炎、轻型急性肠炎。滴眼液还用于治疗葡萄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株)及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感染。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硫酸庆大霉素片、硫酸庆大霉素胶囊、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口服。成人一次80-160mg(8万-16万单位),一日3-4次;小儿一日5-10mg(5000单位-10000单位)/kg,分3-4次服用。 硫酸庆大霉素缓释片: 口服。一次80mg,一日2次。轻型急性肠炎的疗程为3-5天;胃及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感染,3-4周为一疗程。餐后1小时服用。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1、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 3、鞘内及脑室内给药剂量为成人一次4-8m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1-2mg,每2-3日1次。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0.2%的浓度,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 4、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量:按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 硫酸庆大霉素滴眼液: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还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缓释制剂还用于慢性胃炎、轻型急性肠炎。滴眼液还用于治疗葡萄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株)及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感染。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硫酸庆大霉素口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 1、用药过程中可能引起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反应,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也可能发生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发生率较低者有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 2、少数患者停药后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3、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硫酸庆大霉素滴眼液: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注意事项

硫酸庆大霉素胶囊、硫酸庆大霉素片、硫酸庆大霉素颗粒、硫酸庆大霉素缓释片: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1、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3、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10μg/ml,避免峰浓度超过12μg/ml,谷浓度保持在1-2μg/ml;每24小时1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6-24μg/ml,谷浓度应<1μg/ml。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 5、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6、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的损害。 8、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10、本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 1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O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硫酸庆大霉素滴眼液: 1、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2、该药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3-4日症状未缓解时,应停药就医。 3、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泪囊感染(泪囊炎)常发生于泪囊管闭塞的儿童,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局部热敷。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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