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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铝碳酸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60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安替可胶囊
安替可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铝碳酸镁。

当归、蟾皮。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60

国药准字Z109600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铝碳酸镁片、铝碳酸镁咀嚼片: 口服(咀嚼后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铝碳酸镁颗粒: 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每次1-2袋,每日3次。餐后1-2小时。 铝碳酸镁混悬液: 口服。一次10ml,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 3、低磷血症者禁用。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药理作用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经体外与体内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对部分肿瘤细胞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80ml/min)、高镁血症、高钙血症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慎用。 2、孕妇如使用本品后发生腹泻,易增加流产、早产的风险。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应咨询医生。 3、目前尚无铝碳酸镁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哺乳期妇女应咨询医生。 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低磷饮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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