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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铝碳酸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60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铝碳酸镁
铝碳酸镁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铝碳酸镁。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60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铝碳酸镁片、铝碳酸镁咀嚼片: 口服(咀嚼后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铝碳酸镁颗粒: 直接口服或温水冲服。每次1-2袋,每日3次。餐后1-2小时。 铝碳酸镁混悬液: 口服。一次10ml,一日4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禁用。 3、低磷血症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胃炎;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80ml/min)、高镁血症、高钙血症及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慎用。 2、孕妇如使用本品后发生腹泻,易增加流产、早产的风险。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妊娠3个月以上应咨询医生。 3、目前尚无铝碳酸镁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哺乳期妇女应咨询医生。 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低磷饮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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