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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氨甲环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890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滴通鼻炎水
滴通鼻炎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蒲公英、细辛、黄芩、麻黄、苍耳子、石菖蒲、白芷、辛夷。辅料为:甘油,吐温80。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0890

国药准字Z330204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氨甲环酸片、氨甲环酸胶囊: 1、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 2、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氨甲环酸注射液: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外用喷鼻,除盖,喷颈向上伸入鼻前庭,一次喷1~2下,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祛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伤风鼻塞,鼻窒(慢性鼻炎),鼻鼽(过敏性鼻炎)、鼻渊(鼻窦炎)。

药理作用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注意事项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9、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1.本品仅供滴鼻用,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 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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