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氨甲环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890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甲环酸
氨甲环酸
复合维生素片
复合维生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12种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3、维生素E、叶酸、烟酰胺、泛酸钙),7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ayer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0890

H2014035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氨甲环酸片、氨甲环酸胶囊: 1、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 2、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氨甲环酸注射液: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一次一片,一日一次,与早餐同时服用,或遵医嘱。 如存在晨起恶心现象,建议在中午或...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

1、爱乐维 耐受良好,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例如:便秘),但一般不需停药。某些敏感的妇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度兴奋,故此类病人避免在晚间用药。2、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反应,请咨询医师。

禁忌

成分

1、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药理作用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需的重要物质。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引起多种疾病。维生素类药构成多种辅酶,参与多种物质的代谢、利用和合成,促使骨骼生长,维持上皮组织的结构完整,保持正常的生长发育。微量元素的重要生理功能有:参与酶的构成与激活;构成体内重要的载体及电子传递系统;参与激素及维生素的合成;调控自由基的水平。本品所含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量,尤适用于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营养需要。

注意事项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9、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1、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2、请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3、由于含铁、本药可改变粪便的颜色使之变黑,这无临床意义。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