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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
青蒿素

青蒿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青蒿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787

生产企业: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间日疟、恶性疟的症状控制,以及耐氯喹虫株的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凶险型恶性疟,如脑型、黄疸型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青蒿素
青蒿素
清热化毒丸
清热化毒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青蒿素。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生产企业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787

国药准字Z220222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用于间日疟、恶性疟的症状控制,以及耐氯喹虫株的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凶险型恶性疟,如脑型、黄疸型等。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青蒿素栓: 成人常用量:直肠给药,首次0.6g,4小时后0.6g,第2、3日各0.4g。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用于间日疟、恶性疟的症状控制,以及耐氯喹虫株的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凶险型恶性疟,如脑型、黄疸型等。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如肛塞后2小时内排便,应补用一次。 2、青蒿素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及盘状红斑狼疮均可获不同程度的缓解。治疗初期病情可能有所加重,全身出现蚁走感,半个月逐渐减轻,月余后一般情况改善。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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