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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喹莫特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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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喹莫特乳膏

咪喹莫特乳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通用名称:咪喹莫特乳膏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60079

生产企业: 3M Health Care Limited 

功能主治:本品适应治疗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疣/尖锐湿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咪喹莫特乳膏
咪喹莫特乳膏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主要成分

咪喹莫特。 

本品主要成份为:伊曲康唑。其化学名称为:顺-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环戊基-4-]-甲氧基]苯基]-1-哌嗪基]-苯基]-2,4-二氢-2-(-1-甲基丙基)-3H-1。

生产企业

3M Health Care Limited 

JanssenPharmaceuticalN.V.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60079

H201304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应治疗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疣/尖锐湿疣。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细胞/μ1)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惯疗法。

用法用量

患者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临睡前将本品均匀涂抹一薄层于疣体表面...

为达到最佳吸收,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服药后至少1小时内不要进食。对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应将本口服液在口腔内含漱约20秒后再吞咽。吞咽后不可用其它液体漱口。1.治疗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连服1周。服药1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1周。治疗对氟康唑耐药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连服2周。服药2周后若无效,则应再连续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剂量的患者,如症状无明显改善,疗程不应超过14天。2.预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临床试验中,预防治疗开始于细胞抑制剂治疗前和移植手术一周前,治疗一直持续至嗜中性粒细胞数恢复正常(即>1000个细胞/μl)。3.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的经验治疗首先应给予伊曲康唑注射液进行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200mg、每日2次。给药4次后,改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剂的输液时间均应在1小时以上。然后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进行治疗,直至临床意义的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消除。对疑为系统性真菌病发热患者超过28日经验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副作用

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用药数次后,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中度的局部皮肤炎症反应,如局部皮肤可能出现红斑、水肿、糜烂、溃疡、脱屑、灼热、疼痛、瘙痒等;偶有短暂低热、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恢复。如反应轻微,可继续用药;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据国外资料报道,与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用药部位不适:疣体部位反应(灼烧、色素沉着、发炎、瘙痒、疼痛、皮疹、敏感、溃疡、刺痛、压痛)。远侧部位反应(出血、灼烧、瘙痒、疼痛、压痛);全身反应:疲劳、发热、流感样症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胃肠系统:腹泻;肌-骨髓系统:肌痛。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孕妇,只有在疾病危及生命且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方可使用本品。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直至治疗结束后的下一次月经周期。禁与以下药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三唑仑、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经CYP3A4酶代谢的羟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

禁忌

儿童用药:尚未建立18岁以下的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本品对妇女妊娠的影响,目前尚无多样本和严格对照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局部使用本品的哺乳妇女的乳汁中是否含有药物尚不清楚。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适应治疗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疣/尖锐湿疣。 

-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细胞/μ1)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惯疗法。

药理作用

本品为免疫反应调节剂。在治疗部位,本品能促进多种细胞因子如白介素IL-1、IL-6、IL-8的产生,提高α-干扰素和肿瘤免疫反应而产生抗病毒作用。动物实验研究证明,家兔兔皮肤给药的最大耐受量大于1600mg/m2;对啮齿动物无致癌作用;八种不同致突变试验表明无致突变;大鼠和家兔毒性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癌作用。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糖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治疗局部不可用敷料封包。 2.用药期间避免性接触(生殖器官、肛门或口),包括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咪喹莫特乳膏可能会减低避孕套的功效。 3.建议用药6~10小时后,用中性皂和清水鼗药物洗去。 4.未行包皮环切术者,若疣患发生在包皮内,应每天将包皮上翻清洁。 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 6.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该药。局部破损处应避免使用本品,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部。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以确定适宜的剂量。5.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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