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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295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氢氯噻嗪片
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米诺钠。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295

国药准字H1402079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2、本品应临用时配制,溶解后尽快使用。 3、静脉注射:在静脉注射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20ml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或.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4、静脉滴注:在静脉滴注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100-500ml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液注射溶解。滴注1-2小时。 5、推荐常用剂量为:成人每次1g(效价),1日2次,可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对于败血症,难治性或重症感染症,1日可增至6g(效价),分3-4次给药,儿童按体重每次20mg(效价)/kg,1日3-4次。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副作用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成分

本品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频度。本品上市后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 1、严重副作用: (1)休克: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症: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其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假膜性大肠炎: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故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副作用: (1)皮肤粘膜眼综合征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报告,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2)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的报告,故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出现溶血性贫血的报告,故定期进行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4)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胞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的报告,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3、其他副作用: (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偶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2)肾脏:偶出现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少尿、蛋白尿等肾损害所见,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少尿、血尿等及尿蛋白,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血液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偶出现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4)肝脏:有时出现COT、CPT、AL-P上升,偶出现γ-GTP、LAP、LDN,胆红素上升等及黄疸,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5)消化道:有时出现腹泻,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6)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内炎、念珠菌病。 (7)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内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出现全身乏力感。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引起休克,使用前应仔细问诊,如欲使用,应进行皮试。做好休克急救准备,给药后注意观察。 2、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3、本人或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者慎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可调整剂量使用。 6、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有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慎用。 7、饮酒可能引起颜面潮红、心悸、眩晕、头痛、恶心等,故用药期间及用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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