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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87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过氧苯甲酰凝胶
过氧苯甲酰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50毫克,辅料为多库酯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Laboratoires Galderm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87

注册证号H201400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口服。用适量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温开水送服,或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2、按克林霉素计:成人每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即成年人每次2-4片(重症感染可用6片),一日4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半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可引起皮肤刺激(接触性皮炎)、 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光过敏,皮肤疼痛(螫刺感), 过敏性皮炎,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等。

禁忌

成分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 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2、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5、如出现伪膜性结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6、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7、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霉素。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儿童用药:未足月婴儿慎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服药后有无显著性差异,临床研究并无足够的病例数佐证。然而,其他一些临床试验研究表明:服用大多数抗生素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肠炎、痢疾,60岁以上患者易发生,而且比较严重。因此,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61-79岁)与年轻患者(18-39岁),口服和静脉给予本品,药代动力学数据无显著性差异。 11、药物过量:小鼠静脉给予本品855mg/kg,大鼠口服或皮注2618mg/kg,都出现大量死亡,小鼠还观察到痉挛和精神不振。用血液透析法和腹膜透析法均不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 在对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痂、红斑和水肿应停药, 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 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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