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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087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87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颗粒:口服。用适量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1、儿童:一日剂量为按体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 1、温开水送服,或温开水溶解后服用。 2、按克林霉素计:成人每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即成年人每次2-4片(重症感染可用6片),一日4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半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 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2、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与抗蠕动性止泻药合用,可能使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或加剧。 5、如出现伪膜性结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6、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7、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用万古霉素。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儿童用药:未足月婴儿慎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服药后有无显著性差异,临床研究并无足够的病例数佐证。然而,其他一些临床试验研究表明:服用大多数抗生素所产生的与之相关的肠炎、痢疾,60岁以上患者易发生,而且比较严重。因此,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61-79岁)与年轻患者(18-39岁),口服和静脉给予本品,药代动力学数据无显著性差异。 11、药物过量:小鼠静脉给予本品855mg/kg,大鼠口服或皮注2618mg/kg,都出现大量死亡,小鼠还观察到痉挛和精神不振。用血液透析法和腹膜透析法均不能有效清除血清中的克林霉素。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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