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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氢钠注射液
碳酸氢钠注射液

碳酸氢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碳酸氢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416

生产企业: 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碳酸氢钠注射液
碳酸氢钠注射液
酚咖片
酚咖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碳酸氢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和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玉 米淀粉、预胶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山梨酸钾、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滑石粉、三乙 酸甘油酯和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生产企业

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2020416

国药准字H200668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1、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P(mmol)×0.25×体重(kg)。除非体内丢失碳酸氢盐,一般先给计算剂量的1/3-1/2,4-8小时内滴注完毕。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每1g碳酸氢钠相当于12mmol碳酸氢根)。 2、静脉用药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静脉应用的浓度范围为1.5%(等渗)至8.4%。 (2)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中pH值、碳酸氢根浓度变化决定追加剂量。 (3)短时间大量静脉输注可致严重碱中毒、低钾血症、低钙血症。当用量超过每分钟10ml高渗溶液时可导致高钠血症、脑脊液压力下降甚至颅内出血,此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更易发生。故以5%溶液输注时,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8mmol钠。但在心肺复苏时因存在致命的酸中毒,应快速静脉输注。 3、碱化尿液,成人:口服首次4g,以后每4小时1-2g。静脉滴注,2-5mmol/kg,4-8小时内滴注完毕。小儿:口服,每日按体重1-10mmol/kg。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 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治疗轻至中度代谢性酸中毒,以口服为宜。重度代谢性酸中毒则应静脉滴注,如严重肾脏病、循环衰竭、心肺复苏、体外循环及严重的原发性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关节痛等。

药理作用

1、大量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 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 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由于它能够收缩脑血管,减轻其搏动的幅度,故与解热镇痛药配伍,能增强镇痛效果。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 2、下列情况慎用: (1)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 (2)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3)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 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 (1)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 (2)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 (3)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长期或大量应用可致代谢性碱中毒,并且钠负荷过高引起水肿等,孕妇应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但对婴儿的影响尚无有关资料。 6、儿童用药:治疗酸中毒,参考成人剂量。心肺复苏抢救时,首次静注按体重1mmol/kg,以后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用量。 7、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用药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 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8. 服用本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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