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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宁
(异氟烷)
活宁
(异氟烷)

活宁 (异氟烷)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活宁 (异氟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911

生产企业: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全身麻醉诱导及维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活宁
(异氟烷)
活宁 (异氟烷)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氟烷。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11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全身麻醉诱导及维持。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吸入麻醉异氟烷的雾化器要严格校准以使能准确控制投入的麻醉剂的浓度。异氟烷的MAC值随年龄而改变,不同年龄组在纯氧中MAC平均值(%)为0-1月1.60;1-6月1.87;6-12月1.80;1-5岁1.60;中位数20岁组1.28;中位数40岁组1.15;中位数60岁组1.05。 1、麻醉诱导:建议起始吸入浓度为0.5%,7-10分钟内逐渐增至1.5-3.0%,即进入麻醉期。 2、麻醉维持:外科手术可用1.0-2.5%的异氟烷和氧/氧化亚氮混合气体混合吸入,若单独与氧气混合吸入时,则本品浓度应增加0.5-1.0%。剖腹产:与氧/氧化亚氮混合吸入时,本品浓度为0.5-0.75%为最合适。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卤化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使用本品后发生恶性高碳血症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全身麻醉诱导及维持。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偶有心律失常,白细胞数增加。诱导时出现咳嗽、刺激喉痉挛,可发生呼吸抑制及低血压;复苏期的寒颤、恶心以及呕吐。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麻醉的深度极易发生变化,应使用或用雾化器以精确设定及控制药物输出。 2、本品对呼吸有抑制作用,故术前用药应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多选用抗胆碱类药物。 3、像其他卤素麻醉剂一样,异氟烷可引起血压下降和呼吸抑制,要密切注意血压和呼吸的变化。 4、麻醉维持期间血压明显下降与麻醉加深有关,发生此现象应降低吸入浓度。 5、颅内压增高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剖腹产除外),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其维持浓度应酌减,并加用其它药物。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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