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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抑肽酶
注射用抑肽酶

注射用抑肽酶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抑肽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452

生产企业: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纤维蛋白溶解所引起的急性出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抑肽酶
注射用抑肽酶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抑肽酶。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52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纤维蛋白溶解所引起的急性出血。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使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2、过敏反应试验:临用前,将本品1支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10ml,抽出1ml,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4单位(2500KIU)抑肽酶的溶液,静脉注射1ml,严密观察15分钟,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则不能使用。 (1)纤维蛋白溶解引起的急性出血:立即静脉注射224-336单位(40万-60万KIU),每分钟静脉注射不超过56单位(10万KIU),以后每2小时注入56单位(10万KIU),直至出血停止。 (2)手术出血:术前112单位(20万KIU)缓慢静脉注射,术中静注112单位(20万KIU),术后112-278单位(20万-50万KIU)/日,连续2-3日。 (3)体外循环心内直视手术:转流前在预充液中一次性加入抑肽酶1112单位(200万KIU),此后每2小时增加556单位(100万KIU)。 (4)创伤性或失血性休克:首剂10min内静脉注射278单位(50万KIU),以后每6小时补充注入224-336单位(40万-60万KIU),6分钟内注完,连续48-96小时。 (5)治疗连续性渗血:局部喷洒或在内镜直视下,作病灶局部喷洒,用量56-112单位(10万-20万KIU)。 (6)婴幼儿抑肽酶用量以84单位(15万KIU)/次,或遵医嘱。 (7)各型胰腺炎:发病第一,二日,静注224-336单位(40万-60万KIU)/日,首剂用量大一些,静脉缓推[每分钟不超过56单位(10万KIU)]。维持剂量应使用静脉滴注,4次/日,56-112单位(10万-20万KIU)/日。 (8)预防和治疗粘连:胸膜炎,腹膜结核病及腹腔手术关腹前,腹腔内或胸腔内直接注入56-112单位(10万-20万KIU)。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纤维蛋白溶解所引起的急性出血。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极少数病人有血清肌酐一过性增高、过敏反应和类过敏反应发生。

注意事项

1、过敏体质者慎用,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过敏反应的处理。 2、推荐使用抑肽酶的同时,静脉给予H2拮抗剂(抗组胺剂)。 3、避免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 4、老年用药: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未发现与年轻病例有明显差异。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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