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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硫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437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槐角丸
槐角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氨酸。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437

国药准字Z1202039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氨酸片: 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3次。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酸中毒、肝昏迷者禁用。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药理作用

可引起恶心、呕吐及精神障碍。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药物过量:长期大量应用,可致意识模糊和精神错乱。过量会使肝脏纤维化。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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