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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硫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437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氨酸。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437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氨酸片: 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3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酸中毒、肝昏迷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可引起恶心、呕吐及精神障碍。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药物过量:长期大量应用,可致意识模糊和精神错乱。过量会使肝脏纤维化。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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