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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
谷氨酸

谷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谷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544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肝昏迷和某些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小发作)治疗的辅助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谷氨酸
谷氨酸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谷氨酸。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2020544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肝昏迷和某些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小发作)治疗的辅助用药。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谷氨酸片: 口服,一次2-3g,一日3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尚未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肝昏迷和某些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小发作)治疗的辅助用药。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服药后约20分钟可出现面部潮红等症状。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或无尿病人慎用。 2、不宜与碱性药物合用:与抗胆碱药合用有可能减弱后者的药理作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明确。 4、儿童用药:尚未明确。 5、老年用药:尚未明确。 6、药物过量:尚未明确。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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