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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83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醋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色氨酸、组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谷氨酸、N-乙酰-L-酪氨酸、亮氨酸、甲硫氨酸、苏氨酸、缬氨酸、丙氨酸、精氨酸、门冬氨酸、甘氨酸、盐酸半胱氨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83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高渗葡萄糖(或葡萄糖和脂肪乳剂)、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支持的目的。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全营养输注时,将药液稀释后,全日用量不少于16小时,均匀滴注,部分静脉营养输注、中心静脉输注时遵医嘱。 4、输注量应以小儿的年龄、体重、病情等不同而定,一般用量,开始时氨基酸15ml/kg/日(相当氨基酸约1g),以后递增至30ml/kg/日(相当氨基酸2.0g),疗程结束时,应注意逐渐减量,防止产生低血糖症。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肝、肾功能损害的病儿。 2、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儿。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本品输注速度快时,易产生心率加快、胃肠道反应及发热等。

注意事项

1、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浑浊、生霉或瓶身漏气等切勿使用。 2、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保存再用。 3、本品遇冷可能有结晶析出,可置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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