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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83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爱咪特(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
首荟通便胶囊
首荟通便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异亮氨酸、醋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色氨酸、组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谷氨酸、N-乙酰-L-酪氨酸、亮氨酸、甲硫氨酸、苏氨酸、缬氨酸、丙氨酸、精氨酸、门冬氨酸、甘氨酸、盐酸半胱氨酸。

何首乌、芦荟、决明子、枸杞子、阿胶、人参、白术、枳实。每粒装0.35g相当于饮片0.79g。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83

国药准字Z201500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用法用量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高渗葡萄糖(或葡萄糖和脂肪乳剂)、电解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支持的目的。 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 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全营养输注时,将药液稀释后,全日用量不少于16小时,均匀滴注,部分静脉营养输注、中心静脉输注时遵医嘱。 4、输注量应以小儿的年龄、体重、病情等不同而定,一般用量,开始时氨基酸15ml/kg/日(相当氨基酸约1g),以后递增至30ml/kg/日(相当氨基酸2.0g),疗程结束时,应注意逐渐减量,防止产生低血糖症。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14天。

副作用

1、肝、肾功能损害的病儿。 2、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儿。

可见轻度腹痛、腹泻,减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本品尚无用于儿童的经验,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1、小儿因消化系统疾病,不能经胃肠摄取食物者。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药理作用

本品输注速度快时,易产生心率加快、胃肠道反应及发热等。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促进正常小鼠小肠炭末推进,促进复方地芬诺酯所致便秘模型小鼠的小肠炭末推进和排便,促进正常大鼠小肠推进。

注意事项

1、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浑浊、生霉或瓶身漏气等切勿使用。 2、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保存再用。 3、本品遇冷可能有结晶析出,可置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按规定用法用量及疗程用药,不宜超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2、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3、肝功能异常或肝病史者慎用首荟通便胶囊。4、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家族史者慎用。5、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6、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血白细胞总数减少,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7、Ⅱ期临床试验中,本品大剂量组(一次3粒,一日3次)出现肝功能、心电图轻度异常各1例,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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