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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钴胺
甲钴胺

甲钴胺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甲钴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705

生产企业: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钴胺
甲钴胺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钴胺。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705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钴胺胶囊: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片: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分散片: 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适量温水中,振摇分散后立即服用。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甲钴胺注射液: 1、周围神经病: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可按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约两个月后,作为维持治疗,每隔1-3个月可给与一次0.5mg。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禁用于甲钴胺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周围神经病和因缺乏维生素B12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1、过敏:偶见皮疹发生(发生率<0.1%),出现后请停止用药。 2、口腔及舌面疱疹,双唇结痂,眼睑膜充血。 3、其它:偶有(发生率5%-0.1%)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

注意事项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 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3、本品开封后,应避光、避湿保存。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甲钴胺在动物试验中未表现致畸作用,但其对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尚不明确甲钴胺是否通过妇女乳汁分泌,但动物试验报告甲钴胺有乳汁分泌。本品在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遵医嘱。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机能减退,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酌情减少用量。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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