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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8012

生产企业: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气滞血瘀所致的胁痛,脘胀;急慢性乙型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四十二味疏肝胶囊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诃子、铁粉、佐太、金精石、肉豆蔻、天竺黄、西红花、白豆蔻、丁香、草果、川木香、芒果核、白檀香、紫檀香、沉香、银朱、唐古特乌头、白花秦艽、牛黄、人工麝香、美丽乌头、商陆、赛北紫堇、渣驯膏、延胡索、毛诃子、余甘子、松石、红珊瑚、珍珠、青金石、印度獐牙菜、波棱瓜子、止泻木子、荜茇、芫荽、决明子、酸藤果、没药、马宝、熊胆、螃蟹。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8012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气滞血瘀所致的胁痛,脘胀;急慢性乙型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一次2粒,一日4次。晨六时空腹服用;与“十四味疏肝胶囊”、“二十味疏肝胶囊”、“十三味疏肝胶囊”配合使用。32天为一疗程。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肝肾功能不全、肾脏病患者、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新生儿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气滞血瘀所致的胁痛,脘胀;急慢性乙型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朱砂、佐太、银朱、渣驯膏及马兜铃科植物马兜铃,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儿童一般不宜使用;老人慎用。 3、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砷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停用。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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