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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氨酸
缬氨酸

缬氨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缬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242

生产企业: 湖北省潜江市四维氨基酸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肌肉代谢,用于治疗肌肉萎缩、营养不良、手术后恢复及重症患者营养支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缬氨酸
缬氨酸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湖北省潜江市四维氨基酸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242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肌肉代谢,用于治疗肌肉萎缩、营养不良、手术后恢复及重症患者营养支持。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34克,分23次服用;儿童每日50100毫克/公斤体重,分34次服用。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肠胃不适、头痛、疲劳、皮疹等轻微副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肌肉代谢,用于治疗肌肉萎缩、营养不良、手术后恢复及重症患者营养支持。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3.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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