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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赖氨酸
醋酸赖氨酸

醋酸赖氨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醋酸赖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304

生产企业: 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营养状况,用于蛋白质缺乏、外科手术前后、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营养不良,以及儿童生长发育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醋酸赖氨酸
醋酸赖氨酸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304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营养状况,用于蛋白质缺乏、外科手术前后、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营养不良,以及儿童生长发育不良。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2克,分23次口服。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可能导致胃肠道不适、皮疹、过敏反应等。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促进蛋白质合成,改善营养状况,用于蛋白质缺乏、外科手术前后、创伤、烧伤等引起的营养不良,以及儿童生长发育不良。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高氯血症患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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