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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甲硫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349

生产企业: 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甲硫氨酸
甲硫氨酸
参梅养胃颗粒
参梅养胃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硫氨酸。

北沙参、山楂、乌梅、红花、莪术、土木香、蒲公英、丹参、甘草、白芍、当归。

生产企业

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349

国药准字Z32020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养阴和胃。用于胃痛灼热,嘈杂似饥,口咽干燥,大便干结;浅表性胃炎,胃阴不足型慢性胃炎及各种胃部不适症。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甲硫氨酸片: 口服,一次0.25-0.5g(1-2片),一日3次。 

饭前温开水冲服。一次16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酸中毒、肝昏迷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肝硬化及脂肪肝等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以及酒精和磺胺等药物引起的肝损害。

养阴和胃。用于胃痛灼热,嘈杂似饥,口咽干燥,大便干结;浅表性胃炎,胃阴不足型慢性胃炎及各种胃部不适症。

药理作用

可引起恶心、呕吐及精神障碍。

注意事项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药物过量:长期大量应用,可致意识模糊和精神错乱。过量会使肝脏纤维化。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3. 胃阴虚者不宜使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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