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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228

生产企业: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
复方铝酸铋颗粒
复方铝酸铋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加贝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铝酸铋200mg,重质碳酸镁400mg,碳酸氢钠200mg,甘草浸膏粉300mg,弗朗鼠李皮25mg,茴香粉10mg。

生产企业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228

国药准字H109503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用法用量

1、本药仅供静脉点滴用,每次100mg,治疗开始3天每日用量300mg,症状减轻后改为100mg/日,疗程6-10天。 2、先以5ml注射用水注入盛有本品的冻干粉针瓶内,待溶解后即移注于5%葡萄糖液或林格氏液500ml中,供静脉点滴用。 3、点滴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1mg/kg/h以内,不宜超过2.5mg/kg/h。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饭后服(将颗粒倒入口中,用水送服),疗程1~2...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妊娠妇女及儿童禁用。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禁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药理作用

少数病人滴注本品后可能出现注射血管局部疼痛,皮肤发红等刺激症状及轻度浅表静脉炎,偶有皮疹、颜面潮红及过敏症状,极个别病人可能发生胸闷、呼吸困难和血压下降等过敏性休克现象。

铝酸铋在胃及十二指肠黏膜上形成保护膜,碳酸氢钠、重质碳酸镁均有明显抗酸作用,与甘草浸膏、弗朗鼠李皮、茴香配成复方,可调节胃酸过多、胃肠胀气,消除大便秘结,增强胃及十二指肠黏膜屏障,使黏膜再生,促进溃疡面愈合。动物实验表明,本品能显著减轻大鼠实验性胃炎的发生,对大鼠应激性和幽门结扎性溃疡有明显防治作用,并且有中和胃酸的作用,但对调节胃液没有明显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谨防过敏,一旦发现应及时停药或抢救。 2、勿将药液注入血管外。 3、多次使用应更换注射部位。 4、药液应新鲜配制,随配随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与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1~2片,在主餐后服用。 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应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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