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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亚叶酸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31

生产企业: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布林佐胺滴眼液
布林佐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

活性成分:布林佐胺。

生产企业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a.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131

注册证号H201409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用法用量

规定的剂量和给药时间均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改变。补加剂量或停药必须经负责医师同意。肌内注射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剂量按体表面积为9~15mg/m2,每6~8小时一次,持续2日,直至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在5×10-8mol/L以下。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用于贫血,每日肌注1mg。静脉注射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本品静脉注射200mg/m2,注射时间不少于3分钟,接着用氟尿嘧啶300~400mg/m2静脉注射,每日一次,连续5日为一疗程,根据毒性反应,每隔4~5周可重复一次,以延长存活期。小儿剂量可酌情参照成人用量。

当作为单独或者协同治疗药物时,其使用剂量是往患眼结膜囊内滴1滴派立明,每天两次。有些患者每天三次时效果更佳。通常推荐在点药后压迫鼻泪道或者是轻轻闭上眼睛。这样可以减少眼部应用时全身的吸收剂量,从而减少全身副作用。当用派立明替代另外种抗青光眼药物时,停用该药物,并在第二天开始使用派立明。假如同时应用不止一种抗青光眼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在超过1500名患者参加的单独使用派立明或者联合0.5%噻吗心安使用的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局部症状是:味觉改变(口苦或者异味)(5.3%),滴药后一过性视物模糊,待续几秒到几分(4.8%)。 下列是派立明临床研究中报道的明确的、很可能或者可能与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它们的发生概率是常见(不到10%)或者少见(不到1%) 眼度作用 常见:礼物模糊,眼部不适(滴药时灼烧感或者刺痛),异物感和眼部充血。 少见:眼干、眼疼、眼分泌物增多、瘙痒、角膜炎、睑炎、结膜炎、睑缘硬结、发粘感、流泪、眼疲莲、角膜病变、结膜滤泡和视力异常。 下列眼部影响仅见于派立明与噻吗心安联合使用: 少见:角膜糜烂 全身作用 派立明是一种可被全身吸收的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因此虽然临床观察中没有发现与该类药物相关的其它副作用,但这些不良反应可能出现。 味觉异常(滴药后口苦和异味)是临床观察中报告的与派立明使用有关的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这可能和药物通过鼻泪管到达鼻咽部有关。滴药后压迫鼻泪道以及轻轻闭上眼睛有助于减少这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参见[用法用量])。 全身整体作用 少见:胸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没有研究派立明在孕妇中使用情况。动物实验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危害还不得而知。除非明确的需要,孕妇不要使用派立明。哺乳期妇女现在还不知道布林左胺是否通过人类的乳汁排泌,但可通过小鼠的乳汁排泌。因此在母乳喂养时强烈推荐避免使用派立明。儿童用药:没有派立明在18岁以下儿童应用的效果和安全性的资料。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派立明。老年用药:对于老年人没有更改药物剂量的必要。

成分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 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药理作用

很少见,偶见皮疹,寻麻疹或引起哮喘急性发作等。

注意事项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3. 避免滴入眼睛以外的部位;4. 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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