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238

生产企业: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头孢匹胺钠。

丙酸氟替卡松。

生产企业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Glaxo Wellcome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238

注册证号H2013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为头孢匹胺每天1-2g/日,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4g/日,分2-3次静注或静滴。 2、儿童:常用量为按体重每天每公斤30-80mg,分2-3次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150mg(效价),分2-3次静脉滴注。 3、给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1)静脉滴注本品时,加入葡萄糖液、电解质液、氨基酸液等输液中,经30-60分钟滴注完毕。 (2)本药只能用于静脉给药。不得使用注射用水溶解静滴用药,因为溶液不等渗。 (3)大剂量静脉给药时,有时引起血管刺激症状和血栓性静脉炎,为预防出现这类症状,应注意注射液的溶解、注射部位的选择、注射方法等,注射速度应尽量缓慢。 (4)溶解后须迅速使用,需要保存时,务必于24小时以内使用。 (5)头孢匹胺不应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点滴使用。

本吸入气雾剂只能经口腔吸入。对吸气和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借助储雾罐。病人应注重本药吸入气雾剂用于预防性的治疗,即使无症状也应定期使用。用药后4-7天内显效。成人及16岁以上儿童每次100-1000g,每日2次。通常为每次2揿,每日2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有本药成份所致过敏性休克既往史的病人忌用。 2、对本药成份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不良事件根据不同的发生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人类妊娠期内用丙酸氟替卡松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在啮齿类动物试验中已发现皮质激素诱发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100-150m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试验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试验中,吸入68.7u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u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兽给药,出现胎兽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如此,与其它药物相同,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放射性标记过的定量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估计是很少的。儿童用药:详见【适应症】、【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据文献报道,本品在上市前和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统计分析1544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者617例(4%),主要为少见的腹泻、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以及皮疹等皮肤症状,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象异常,BUN、肌酐升高等肾功能异常,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 1、严重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0.1%):密切观察,出现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0.1):出现腹痛、频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间质性肺炎、肺嗜酸性细胞浸润综合征(<0.1%):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给予皮质激素等,进行适当处理。 2、同类药物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偶见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CET、CER等)时,出现溶血性贫血,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其它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少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1)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发热、荨麻疹、红斑、发红、关节痛等,出现这类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贫血,血小板减少。 (3)肝:GOT、GPT、AⅠ-P、LDH升高、胆红素、r-GPT升高。 (4)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5)双重感染:如口内炎、念珠菌感染。 (6)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7)其它:头痛,热感,全身倦怠感。

注意事项

1、重度肝肾功能障碍患者,应适当调节用药量及用药时间,慎重给药。 2、应用本药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敏感性后用药,给药疗程应控制在治疗疾病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 3、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一周内不宜饮酒,否则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 4、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充分问诊。 5、用药时须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用药后须使病人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 6、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中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本药可持续保持血中浓度,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进食不良的病人或非经口摄取营养的病人、全身状态欠佳的病人(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密切观察),应慎用。 7、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产生耐药菌,结肠中耐药梭状芽孢杆菌的增生可能导致伪膜性结肠炎,引起严重腹泻。 8、使用试纸条反应以外的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时,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9、直接血清抗球蛋白检验时有时出现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10、据报道,在幼小大鼠皮下注射实验中,发现有促睾丸萎缩、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未确立围产期给药的安全性,因此,当判断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才可用于围产期妇女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12、儿童用药:本药尚未确立对早产儿或新生儿的安全性。 13、老年用药:用于老年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控制剂量及给药间隔,密切观察病人状态,慎重给药。 (1)老年人生理功能下降,易于出现不良反应。 (2)老年人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所致出血倾向。 14、药物过量:过量用药或频繁用药可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癫痫发作,需对症治疗。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吸入过量;3. 哮喘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肾上腺功能;6. 避免与酮康唑等药物合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