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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盏细辛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灯盏细辛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20

生产企业: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灯盏细辛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液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灯盏细辛经提取酚类成分制成的灭菌水溶液。主要含野黄苓苷(C21H18O12)和总咖啡酸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20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1、静脉注射,一次20-40ml,一日1-2次,用0.9%氯化钠注射夜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2、肌内注射,一次4ml,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对含有灯盏细辛的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对灯盏花素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4、对野黄芩苷或咖啡酸酯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5、对灯盏细辛过敏者禁用。 6、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 7、活动性出血患者(如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禁用。 8、月经期患者禁用。 9、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10、孕妇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潮红、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憋气、心悸、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其他不良反应:寒战、发热、高热、乏力、多汗、恶心、呕吐、胸闷、头晕、头痛。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配制后以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5、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6、本品在酸性条件下,其酚类成分可能游离析出,故静脉滴注时不宜和其他酸性较强的药物配伍。 7、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老人、哺乳期妇女、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刻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并加强监测。 8、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10、为降低出血风险,建议本品与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应加强监测。 11、有与本品有关的肝功能异常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注意肝功能监测。 12、禁止与喹诺酮类、西汀类、替汀类、脑蛋白水解物、维生素C药物、含镁或铜等金属离子的药物混合使用,可能会产生浑浊、沉淀或使药液产生异常颜色而发生意外。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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