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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林
法可林

法可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法可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57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法可林
法可林
化积口服液
化积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茯苓(去皮)、海螵蛸、鸡内金(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红花、槟榔、雷丸、鹤虱、使君子仁。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57

国药准字Z360203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健脾导滞,化积除疳。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疳积,症见面黄肌瘦、腹胀腹痛、厌食或食欲不振、大便失调。

用法用量

法可林滴眼液: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5毫升,一日2次;二岁至五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五岁以...

副作用

1、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健脾导滞,化积除疳。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疳积,症见面黄肌瘦、腹胀腹痛、厌食或食欲不振、大便失调。

药理作用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 2、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明确。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如腹胀腹痛较重,或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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