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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林
法可林

法可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法可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57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法可林
法可林
参桂理中丸
参桂理中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人参、肉桂、干姜、附子(制)、白术(炒)、甘草。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57

国药准字Z1102013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中散寒,祛湿定痛。用于脾胃虚寒,阳气不足引起的腹痛泄泻,手足厥冷,胃寒呕吐,寒湿疝气,妇女血寒,行经腹痛。

用法用量

法可林滴眼液: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丸,一日1~2次。

副作用

1、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中散寒,祛湿定痛。用于脾胃虚寒,阳气不足引起的腹痛泄泻,手足厥冷,胃寒呕吐,寒湿疝气,妇女血寒,行经腹痛。

药理作用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 2、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明确。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感冒药同服;5.若出现口干、便秘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药;6.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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