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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林
法可林

法可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法可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57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法可林
法可林
还少胶囊
还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熟地黄、山药(炒)、牛膝、枸杞子、山茱萸、杜仲(盐制)、远志(甘草制)、巴戟天(炒)、五味子、小茴香(盐制)、楮实子、肉苁蓉、石菖蒲、大枣(去核)。

生产企业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鑫达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57

国药准字Z5102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肾补脾,养血益精。用于脾肾虚损,腰膝酸痛,阳萎遗精,耳鸣目眩,精血亏耗,肌体瘦弱,食欲减退,牙根酸痛。

用法用量

法可林滴眼液: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5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1、化脓性眼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温肾补脾,养血益精。用于脾肾虚损,腰膝酸痛,阳萎遗精,耳鸣目眩,精血亏耗,肌体瘦弱,食欲减退,牙根酸痛。

药理作用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 2、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3、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药物过量:目前尚不明确。

1.孕妇及阴虚火旺者慎用;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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