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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丹参口服液
复方丹参口服液

复方丹参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丹参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1193

生产企业: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胸中憋闷,心痛气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丹参口服液
复方丹参口服液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丹参浸膏、三七、冰片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193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胸中憋闷,心痛气短。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对本类药物有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本品用于胸中憋闷,心痛气短。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遵医嘱。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遵医嘱。 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用药请遵医嘱。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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