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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995

生产企业: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匹多莫德颗粒
匹多莫德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多莫德。其化学名称为:(R)-3-[(S)-(5-氧-2-吡咯烷基)-羰基]-噻唑烷基-4-羧酸。 分子式:C9H12N2O4S 分子量:244.26

生产企业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995

国药准字H200302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本品为免疫增强剂,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临床患者; 1.呼吸道反复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 2.耳鼻吼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咽炎扁桃体炎); 3.泌尿系统反复感染等。 4.妇科感染; 用于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本品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2、成人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 3、小儿按体重: (1)早产儿或出生0-7日小儿:一次2mg/kg,每12-24小时1次。 (2)其他小儿:一次2mg/kg,每8小时1次。

项。尚无2岁以下儿童应用报道。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尚未有用本品出现严重副作用的报导。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等,一般无须停药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孕妇和哺乳妇女用药方面资料,尽管动物实验无生殖毒性,仍不适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严格遵守儿童用药的用法与用量,详见

成分

1、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本品为免疫增强剂,适用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临床患者; 1.呼吸道反复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 2.耳鼻吼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耳炎、咽炎扁桃体炎); 3.泌尿系统反复感染等。 4.妇科感染; 用于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本品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药理作用

1、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2、发生率较多者有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发生率较低者有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本品引起肾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庆大霉素低。 3、停药后如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须注意耳毒性。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口服免疫增强剂,通过刺激和调节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而起作用。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52周灌服本品200、400、800mg/kg/日,中、高剂量组雌性动物体重明显增加,8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4.9倍)组动物尿pH值和尿蛋白增高,组织学检查可见高剂量组雄性动物颈淋巴结外皮层细胞增加,少数雌性动物胃、十二指肠膨大部分粘膜增生,可能与给药有关。大鼠连续4周灌服本品12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7.3倍),可引起少数动物腹泻、镇静、反应性降低、活动减少和甲状腺轻度增大,但无组织学改变。Beagle犬连续52周灌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12.2倍)时,偶见少数动物腹泻、肾脏重量增加、肾小管轻微扩张和间质纤维增生,血清尿素氮和肌酐轻微增加。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L5178Y细胞基因突变试验、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哺乳动物Hela S3细胞DNA损伤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一般生殖毒性:雌、雄SD大鼠经口给予本品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本品1个疗程不超过7-14日。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对患者(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应注意监测: (1)听电图:对老年患者须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高频听力损害。 (2)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 (3)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上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4)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本品的血清浓度,一般于静脉滴注后30分钟到1小时测血清峰浓度,于下次用药前测血清谷浓度,当峰浓度超过12mg/ml、谷浓度超过2mg/m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 5、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钟以下者其维持剂量须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进行调整。 6、本品静脉滴注时必须经充分稀释。可将每次用量加入50-2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浓度为1mg/ml(0.1%)的溶液,在30-60分钟内滴完(滴注时间不可少于20分钟),小儿用药时稀释的液量应相应减少。 7、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不宜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 8、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穿过胎盘,在脐带血中达到的浓度约与母血中相近,据报道氨基糖苷类曾引致人类胎儿听力损害,故孕妇禁用。 (2)本品亦可在人乳中少量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年龄对于本品的血药浓度有显著影响。剂量相同时,5岁以下小儿的平均血药峰浓度约为成人的一半,5-10岁儿童约为成人的2/3。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可消除年龄造成的差异。小儿应慎用本品。在小儿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监测听力和肾功能,以防本品产生的肾毒性和耳毒性。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 14、药物过量: (1)本品过量的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患者的肾功能、脱水状态、年龄以及是否同时使用有类似毒性作用的药物等有关。成人一天用量超过5mg/kg,儿童一天用量超过7.5mg/kg或用药疗程过长以及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剂量未作调整均可引起本品的毒性。毒性发作可发生在用药后10天。毒性作用主要表现为肾功能损害以及前庭神经和听神经的损害,也可发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麻痹。 (2)本品无特异性对抗药,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本品。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高敏体质慎用;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应慎用;因食物影响本药的吸收,所以,本品应在两餐间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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