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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酰谷氨酰胺
丙氨酰谷氨酰胺

丙氨酰谷氨酰胺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丙氨酰谷氨酰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286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氨酰谷氨酰胺
丙氨酰谷氨酰胺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氨酰谷氨酰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氢氯噻嗪12.5mg。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286

国药准字H20100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 1、规格20g的本品每瓶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规格10g的本品每瓶用5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溶解后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20g的本品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应该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2、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3、每日剂量: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20-28g本品)。 4、每日最大剂量:0.4g/kg体重。 5、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6、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7、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8、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1、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2、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天,相当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 3、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 4、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1)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2)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5、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奥美沙坦酯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1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对老年患者、中度到明显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氢氯噻嗪的有效剂量为12.5-50mg,每日1次。 通常在采用奥美沙坦酯或氢氯噻嗪单组分治疗无法获得满意的疗效之后再开始使用复方治疗。 复傲坦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复傲坦剂量应个体化。基于降压效果,剂量可以2-4周的间隔期作调整。在剂量范围10mg/12.5mg至40mg/25mg之间,复傲坦抗高血压的效果与给药剂量呈相关性。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降压作用在1周内起效,4周时达降压效果。 复傲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采用复傲坦常规剂量治疗。有更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髓袢利尿剂将优于噻嗪类利尿剂,因此不推荐使用复傲坦。 肝功能损害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副作用

禁用于以下患者: 1、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 2、严重肝功能不全。 3、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4、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通过1243例高血压患者评价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安全性。复傲坦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安慰剂相似,由不良事件引起的临床试验退出率也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发生率大于2%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恶心、高尿酸血症、头晕和上呼吸道感染。 发生率>2%,但相似于或低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包括:头痛和尿路感染。 在对照或开放的试验中,无论是否归因于药物治疗,超过1200例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其它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事件包括:胸痛、背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腹泻、SGOT升高、GGT升高、SGPT升高、高脂血症、肌酸磷酸激酶升高、高糖血症、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咳嗽、皮疹和血尿。 接受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治疗的1243例患者中,报道有2例面部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曾有血管性水肿的报道。 奥美沙坦酯:无论是否与药物治疗相关,在对照或开放试验中,超过3100位接受奥美沙坦酯单一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报道的发生率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见【注意事项】之胎儿毒性)。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噻嗪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屏障而出现在脐血中,也可以经母乳分泌。因为它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中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曾在子宫内暴露于本品的新生儿:如出现少尿或低血压,则进行维持和肾血流灌注治疗,可使用换血疗法或透析来逆转低血压或作为肾功能障碍的替代疗法。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试验中,老年(≥65岁)受试者的样本量不足以确定他们对药物反应是否和年轻成人患者不同。一些相关的临床试验也没有确定老年患者和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不同。考虑到老年人肝、肾或心脏功能衰退的可能性较大和伴随疾病或其它药物治疗,通常对于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一般以低剂量开始。奥美沙坦和氢氯噻嗪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受损的患

成分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

药理作用

1、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2、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 1、使用时应监测病人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他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9、药物过量: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I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以遵医嘱使用本品。 9、药物过量:与其它输液一样,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全世界已有若干文献报道了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患者的相关病例。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的报道,推测是由于胎儿机能下降引起的。此种情况下的羊水过少与胎儿肢体挛缩、颅面畸形以及肺部发育不全有关。也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 只是在妊娠早期的子宫内药物暴露未发现会造成上述不良事件。如果胚胎或胎儿仅在妊娠早期暴露于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应将该信息向其母亲说明。尽管如此,当患者开始妊娠,医生应让患者尽快停止使用复傲坦。 极少情况下(可能小于千分之一),无法找到作用于RAS的替代药物。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孕妇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当发现羊水过少,除非为了拯救孕妇的生命,应停止使用复傲坦。根据妊娠周数,适当进行宫缩应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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