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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骨肽(Ⅰ)
注射用骨肽(Ⅰ)

注射用骨肽(Ⅰ)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骨肽(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032

生产企业: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促进骨折愈合,改善骨折症状,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风湿及类风湿关节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骨肽(Ⅰ)
注射用骨肽(Ⅰ)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032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促进骨折愈合,改善骨折症状,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风湿及类风湿关节炎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支,一日1次,溶于25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注射用骨肽类药物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促进骨折愈合,改善骨折症状,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风湿及类风湿关节炎等。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禁静脉注射;4. 本品溶解后需加入到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100~250ml中供静滴;5. 本品忌与氨基酸类药物直接混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风寒感冒者不宜使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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