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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蓝芩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0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蓝芩口服液
蓝芩口服液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主要成分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脂80.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05

国药准字Z450209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ml(2支),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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