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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奥昔布宁
盐酸奥昔布宁

盐酸奥昔布宁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奥昔布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64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奥昔布宁
盐酸奥昔布宁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奥昔布宁。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64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奥昔布宁片: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为一次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为一次5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2、5岁以上儿童口服常用量:一次5mg,一日2次;最大剂量,一次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3、5岁以下儿童的临床数据不足,不推荐使用。 盐酸奥昔布宁胶囊: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为一次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为一次5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2、5岁以上儿童口服常用量:一次5mg,一日2次;最大剂量,一次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3、5岁以下儿童的临床数据不足,不推荐使用。 盐酸奥昔布宁口服溶液: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为一次5ml(以盐酸奥昔布宁计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为一次5ml(以盐酸奥昔布宁计5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2、5岁以上儿童口服常用量:一次5ml(以盐酸奥昔布宁计5mg),一日2次;最大剂量,一次5ml(以盐酸奥昔布宁计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3、5岁以下儿童的临床数据不足,不推荐使用。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ml。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部分或完全胃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4、老年或衰弱病人的肠张力缺乏患者禁用。 5、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6、阻塞性尿道疾病患者禁用。 7、处于出血性心血管状态不稳定的患者禁用。 8、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无抑制性和返流性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患者与排尿有关的症状缓解,如尿急、尿频、尿失禁、夜尿和遗尿等。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可出现口干、少汗、视力模糊、心悸、嗜睡、头晕、恶心、呕吐、便秘、阳痿、抑制泌乳等抗胆碱能药物所产生的类似症状,个别患者可见过敏反应或药物特异反应,如荨麻疹和其它皮肤症状。

注意事项

1、老年和所有植物神经病患者慎用。 2、肝、肾疾病患者慎用。 3、伴有食管裂孔疝的消化性食管炎患者慎用。 4、妊娠妇女慎用,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使用。 5、回肠和结肠造口术患者慎用。 6、司机、机器操作工、高空作业人员及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在使用本品时,应告知可能产生视力模糊或瞌睡等症状。 7、伴有感染的患者,应合并使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8、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大剂量使用可能抑制肠蠕动而产生麻痹性肠梗阻。 9、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高血压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加重症状。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慎用。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使用时,遵医嘱使用。尚缺乏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研究资料。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或遵医嘱。 12、药物过量:过量服用可导致中毒,主要为抗毒蕈碱样作用,表现为嗜睡、幻觉、瞳孔散大、尿潴留及异位性室性心律。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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