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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尼麦角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763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763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1、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2、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滴注,每日1-2次。 3、动脉注射:每次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注射(2分钟)。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对尼麦角林过敏者;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低血压、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见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注意事项

1、偶有暂时性的直立性低血压及眩晕发生,注射后应让病人平卧数分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2、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 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药不适用于哺乳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8、药物过量:高剂量的尼麦角林可能引起血压的暂时下降。一般不需治疗,平卧休息几分钟即可。罕见的病例有大脑与心脏供血不足,建议在持续的血压监测下,给予拟交感神经药。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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