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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尼麦角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763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尼麦角林
注射用尼麦角林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763

国药准字H440241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1、肌注:每次2-4mg,每日2次。 2、静脉滴注:每次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滴注,每日1-2次。 3、动脉注射:每次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注射(2分钟)。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对尼麦角林过敏者;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低血压、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见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注意事项

1、偶有暂时性的直立性低血压及眩晕发生,注射后应让病人平卧数分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2、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 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瓶内有异物、颜色改变请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药不适用于哺乳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7、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8、药物过量:高剂量的尼麦角林可能引起血压的暂时下降。一般不需治疗,平卧休息几分钟即可。罕见的病例有大脑与心脏供血不足,建议在持续的血压监测下,给予拟交感神经药。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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